关于做好淮安市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淮安市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本地区的报名组织工作。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 试 时 间 |
10月15日 |
上午 |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下午 |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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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 |
上午 |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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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考试原则上在本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