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审核流程:
1.新考生网上报名审核流程
步骤一,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后,网上打印报名表。
步骤二,带齐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的资格审核点审核报名资格(初审);逾期未审核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三,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合格人员,按合格回执单上要求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四,初审合格人员需等待8月下旬省厅终审结果下发,终审结果下发后,将及时电话(手机)联系终审有问题考生并根据终审结果通知其进行资格终审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获得报名资格,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老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对于2014年和2015年度已成功报名缴费的老考生(2014年和2015年已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缴费的考生,不含更改报考级别的人员,打印的报名表显示考生类型为老考生),无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只需2016年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如老考生报名表显示新考生,无档案号,请仔细检查身份证号、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是否与往年报名信息一致。
(三)新考生(含异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安排:
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7月31日—8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东方大厦1号楼5楼第五教室(南通市青年西路109号)。
现场审核地点不提供泊车保障,请广大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轻便交通工具前往审核现场。
(四)新考生资格审核确认提供材料:
1. 新考生需送审的材料如下:
(1)网上打印的2016年度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考中级人员,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根据报考条件的要求单位须填写清楚以下内容:“该同志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已满***年”及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意见”一栏不可以空白,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现工作单位(南通地区)社保缴费单证明原件,可至市区及各县市区缴费地的社保管理中心出具。如果现工作单位属南通地区,而社保由上级单位统一交纳在外市的,除须提供社保缴纳地的社保缴费证明外还需同时提供一份工作单位出具的异地社保缴纳证明,该证明需明确注明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属于南通地区,但社保统一由上级单位缴纳在外市等内容。南通地区劳务派遣人员也需同时额外提供一份由劳务派遣单位出具的工作岗位及社保缴纳证明;
(3)满报考年限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含2002年)之后取得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者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需在打印验证有效期内,请点击学信网首页“学籍学历查询”后,通过“零散查询”进行操作),2002年之前取得的非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报考者、前学历为中专学历提供者须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复印件,外省中专学历须经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并出具学历验证证明];
(4)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高级职称证书,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乡镇职称不予认可,外省外市职称须同时提供职称批文及职称申报表)及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
(6)有2个以上学历的或参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级别学历的报名者应同时提供本人前学历原件证明材料。
2. 考试具体科目在滚动年限内可以任选,但报考级别(考4科和免2科)和报考专业(土建和安装)不可随意更改,如2014年和2015年成功报名的考生更改了往年的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注:2014年和2015年《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和安装)》专业科目未通过的人员改报专业后仍然为老考生,专业科目已通过的人员不予修改报考专业),须以新考生身份重新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后重新获得报考资格,具体事宜详见南通人事考试网首页“考试信息”栏公布的《江苏省201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网报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