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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
(一)内涵
指合同成立之后,是否具有效力还未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方可确定效力
(二)类型及处理方式
(三)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
①可撤销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有约束力;
②效力待定合同是未发生效力的合同,能否转化要看事后的确认。
2.合同的效力不同
①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合同自始为无效,未撤销一直具有效力;
②效力待定合同在被权利人确认之前是无效合同,在权利人确认之后是有效合同,有履行的效力。
3.形成的原因不同
①可撤销合同的法定原因是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和趁人之危;
②效力待定合同的原因主要是当事人不具备签订此合同的相应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