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程序法规与内容
(一)我国与国外的基本建设程序比较
中国基本建设程序 美国常规建设程序 英国常规建设程序
1.提出项目建议书 1.设计前期工作 1.立项
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场地分析 2.可行性研究
3.进行项目评估 3.方案设计 3.设计大纲或草图规划
4.编制设计文件 4.设计发展 4.方案设计
5.施工前准备工作 5.施工文件 5.详细设计或施工图
6.组织施工 6.招标或谈判 6.生产信息
7.交付使用 7.施工合同管理 7.工程总表
8.工程后期工作 8.指标
(按建筑师服务范围) 9.合同:项目计划施工
竣工验收及工程反馈
(二)我国勘察设计行业的主要法规
在市场竞争中,除国家(或地方)制订了一些必要的法规(如建筑师注册法等)之外,一些行业性的协会、学会也制订了一些职业道德准则,以保证比较公平的,有序的竞争。我国勘察设计行业有关法规文件中,其部分主要参考资料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5.民用与工业建筑设计周期定额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7.基本建设设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8.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9.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
1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1.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12.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
13.勘察设计职工职业道德准则
14.建设监理试行规定
15.民用建筑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
16.建设程序建设项目及可行性研究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2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24,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25.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
26.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注:1—16条为原规定法规文件。
17-26条为后续重要法规文件。
(三)我国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
一个建设项目从建设前期工作到建设、投产,要经历几个循序渐进的阶段,每个阶段都有自身的工作内容。根据我国现行规定,一般大中型项目的建设包括以下7项内容:
1.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结合行业和所在地区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出项目建议书;
2.在勘察、试验、调查研究及详细技术经济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根据项目的咨询评估情况,对建设项目进行决策;
4.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文件;
5.初步设计经批准后,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组织施工,并根据工程进度,作好生产准备;
7.项目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建成,经投料试车验收合格后,正式投产,交付生产使用。
四、项目建议书
它是建设项目发展周期中的最初阶段,提出一个轮廓设想,从宏观上考察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其主要作用是国家选择建设项目的依据。涉外项目建议书一经国家批准即为工程立项,而随后开展可行性研究,并可对外展开工作。项目建议书的内容有以下6条:
1.建设项目提出依据和缘由,背景材料,拟建地点的长远规划,行业及地区规划资料;
2.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初步设想论证;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可行性及协作可靠性;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