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考发〔2017〕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发〔2005〕76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6〕145号)精神,现将北京市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考级别为考全科(即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二)报考级别为免1科(即符合免试条件,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须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三)报考级别为免2科(即符合免试条件,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须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四)报考级别为增专业的报考人员,须已取得北京市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不包含职业高中和技校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二、考试安排及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017年5月20日 |
9:00-12:00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4:00-16: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2017年5月21日 |
9:00-12: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一)《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其一。
(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计算器。
三、考试成绩及证书管理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报考级别为免1科或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报考级别为增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颁发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当事人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