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辽宁人事考试网获知:2015年辽宁省直考区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证书领取4月19日起,提醒相关考生及时确认,祝贺各位取得证书的考生。
关于发放省直考区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合格证书的通知
本局定于2016年4月19日开始发放省直考区2015年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经济、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药师、出版、注册测绘师等8项考试合格证书。(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整理证书领取)
一、证书办理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用于资格复审)。
(四)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 (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要求先填写本人基础信息,并用A4纸打印。
(五)近期2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用于《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和证书使用)。(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整理证书领取)
(六)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材料。
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经证书管理部门盖章后,由考生自行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二、证书领取时间
2016年4月19日至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休息。逾期办理日期为:2016年5月3日、5日、10日、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