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3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我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名参加考试。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学历、专业及工作年限等相关条件的具体定义,请以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解释为准。
二、报名
考试报名使用全国统一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 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主要环节有:注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达标后办理领取相应证书事宜。
报名过程中,审核人员应严格审核报考条件,要求报考人员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应采取措施,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一) 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完成注册后即可选择考试项目。之前在此网站注册过的考生,应使用原注册账号登录报名。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09:00—9月7日16:00
考生应确定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信息和诚信承诺书,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操作。
(三)现场审核
2016年8月30日—9月9日为现场审核时间,报名考生须在此期间持填写报名信息后打印的报名表及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统一格式见附件 2);身份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及其他报名条件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技术处(地址:昆明市官渡区珥季路龙马社区三组龙马中心学校对面)进行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审核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 17:00,节假日不办公。审核点联系电话:0871-64569726,64569546。
2015年在云南报名并通过现场审核的考生,无需再次进行现场审核,仔细核对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并执行“报名确认”操作后可直接缴费。
省内各消防大队或支队的现役人员参加报名的,可以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后由各州市消防支队统一按条件审核报名资格,并统一出具加盖支队公章的审核合格证明,于9月2日前报省公安消防总队技术处存档。在9月7日审核后进行网上缴费。
(四)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已缴费后即可参加考试。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1日24:00。
(五)准考证打印
所有确认已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考试前5日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即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