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6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8.12-8.25
发布时间:2016-05-31 14:19:01作者:admin  点击:
湖北2016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时间与安排

  关于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 社部发[2012]5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3号)及我省有关 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

  二、报名条件

  (一)“考全科”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免一科”报名条件

  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全科”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并要求报考人员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

  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链接地址 为: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 面)或http://www.hbsrsksy.cn(湖北人事考试网)。

  拟报考人员应先到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上传注册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具体要求见软件说明),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注册并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传预先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处理后生成的报名照片(近期 免冠彩色登记照),根据属地原则选择省直或相应市州报名点,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 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别注意事项:

  网报档案库。网报档案库是挂在统一网报系统的档案库,用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处理。

  新老考生界定。网报档案库只挂接成绩有效年度的档案信息。凡曾参加过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被视为“老考生”,其它报考人员均被视为“新考生”,须现场审核报考条件。

  (一)新考生。

   1、报“考全科”人员。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全科”报名条件的新考生(除曾参加过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之外的报考人 员, 下同),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材料(报 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根据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选择省直报 名点的人员,经湖北省公安厅消防总队技术处(资格审查地点: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服务大楼二楼服务大厅,电 话:027-87269999-9883)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选择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报名点的人员,经当地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具体资格审查地点请查看湖北省楚天消防网)

   2、报“免一科”人员。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免一科”报名条件的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经有人事档案管理 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材料(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资格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 件,根据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选择省直报名点的人员,经湖北省公安厅消防总队技术处(资格审查地点:武昌 区东湖西路特1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服务大楼二楼服务大厅,电话:027-87269999-9883)资格审查(盖章),持盖章后的《报 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服务大楼二楼服务大厅)复核确认后,通过“全国专业 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选择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报名点的人员,经当地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资格审查(盖章),持盖章后的《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审核确认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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