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核及有关要求
(一)属地报名管理
按照人考中心函[2016]33号文件要求,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在山西省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工作单位须在山西省并有山西户籍或居住证。
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时,同时进行考试属地报名的确认,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向资格审核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山西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无山西户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山西省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所有报考人员除携带“属地报名管理”中要求的资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首次报考人员(新考生)须向审核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工作年限及从业年限证明(见附件2)各一份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地市的市消防支队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除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外,还须携带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或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续考人员(老考生)须向审核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本人往年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或成绩通知单。
资格审核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的户籍进行比对,非山西户籍或无提供居住证复印件的报考人员不予设置审核通过标志。
五、考试收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厅函[2015]278号;山西省发改委、财政厅晋发改价格发 [2016]467号规定,本次收费标准如下: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每人每科65元,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9元。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交费,否则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六、 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试时,应携带黑色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二)答题前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
七、 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个人资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该执业资格。如已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则依法注销执业资格证书。对于从业证明不实的,将追究出具证明的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它
有关资格审核、报名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省消防机构负责,
联系电话:见附件1
有关购买考试大纲事宜,可与中国消防协会发行部联系,电话:010-87792608
有关网上报名等方面的问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0283;
考后成绩管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四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9662;
费用结算、发票领取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0067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6 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