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
(一)考试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或考试结束后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将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凡在规定禁止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期限内,报考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其成绩无效。
(二)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www.bjrbj.gov.cn/bjpta)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三)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四)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bjrbj.gov.cn
(五)考试咨询电话:12333。
附件: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7月18日
附件:
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
特别提示: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8月5日13:30-17:00到西城区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其他时间及其他资格审核点不予受理。